中国台湾网2月10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桃园县一名陈姓男子从2004年起逼来自大陆的养女看A片,并以每周1次的频率性侵养女,前后性侵养女210次。法官认定罪行恶劣,判陈男1632年徒刑,合并执行20年徒刑。
据报道,桃园县陈姓男子1999年间前往大陆结婚,来年将妻子在大陆的养女带回台湾照顾。他从2004年起逼养女看A片,以每周1次的频率性侵养女,前后性侵养女210次。桃园地方法院法官认为,陈男在养女未满14岁前逞欲198次,之后12次,前者以每次判处8年有期徒刑,后者按每次4年有期徒刑来算,判陈男1632年徒刑,合并执行20年徒刑。(中国台湾网 冯存健)
[ 责任编辑:冯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