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月27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今日(27)开庭审理台湾史上最大的司法官贪污案,审判长周占春裁定前“高院”法官陈荣和、蔡光治以新台币200万元(新台币,下同)交保,其余被告律师邱创舜、邱妻段美月、蔡的友人黄赖瑞珍均获交保。
特侦组侦办“正己项目”(2004年,陈定南任台当局“法务部部长”时成立“正己项目”,顾名思义,就是要肃清内部败类),去年11月依触犯贪污治罪条例将陈荣和等13人起诉。其中前“高院”法官李春地、房阿生200万交保;检察官邱茂荣获释;陈荣和、蔡光治、黄赖瑞珍、邱创舜、段美月继续羁押。
台北地方法院今日召开审理庭,审判长周占春认为相关事证均已讯问完毕,虽然关键被告前苗栗县长何智辉在海外逃亡,至今未到案,但不能一直做为羁押被告的要件。
周占春表示,虽然被告陈荣和、蔡光治等人在审理期间都没有坦承犯罪,但认不认罪不是羁押要件,因此,裁定交保。
台北地方法院裁定陈荣和、蔡光治 200万元交保;黄赖瑞珍150万元交保;邱创舜、段美月60万元交保,5人均限制住居、离台。法官庭末谕知下次开庭日期为2月10日。(中国台湾网 冯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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