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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家保管箱租约 妻舅吴景茂夫妇称不知谁代签

2011年01月26日 16:4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26日消息 台湾“高等法院”今(26)日开庭审理“二次金改案”,包括元大马志玲父子与杜丽萍都强调清白;遭控为陈水扁家洗钱的吴淑珍哥哥吴景茂、陈俊英夫妇则维持认罪、坦承洗钱,但法官当庭拿出一份两人签名的国泰世华保管箱租约,笔迹却与二人不符,两人表示不清楚是谁代签。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二次金改”和陈水扁家洗钱案,台北地方法院去年11月6日判决包括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在内的20多名被告全部无罪,检方不服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今天传讯吴景茂、陈俊英,以及前元大集团总裁马志玲、前元大金控总经理马维建、前元大证券董事杜丽萍出庭。

  马家父子、杜丽萍都强调清白,马志玲还连讲3遍“我是清白的”。获特侦组建请法院给予免刑的吴景茂、陈俊英夫妇则维持认罪。陈俊英称,国泰世华保险箱是以她名义开的,但只为吴淑珍开过一次户,吴淑珍后来还有拿其他文件给她签,但她没注意内容。

  法官当庭提出一份有吴景茂、陈俊英两人签字的国泰世华保险箱D1租约,并表示笔迹与两人不同,吴景茂说他从没签过该文件,陈俊英则以“我字没这么漂亮”回应,但两人都说不知道是谁签的。(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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