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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丽青:我们支持港台两地早日商签商贸合作协议

2011年01月26日 10:3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26日北京消息 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表示,港台两地历来互为重要的经贸伙伴,我们支持香港特区政府积极与台湾方面沟通,争取早日商签商贸合作协议协议。

  国台办今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香港凤凰卫视记者提问:有香港商界人士呼吁港台之间应签订商贸合作协议,请问国台办对此持何种态度?

  范丽青表示,港台两地历来互为重要的经贸伙伴。台湾是香港第三大货物供应地、第四大贸易伙伴、第五大外来投资来源地和第六大出口市场。而香港是台湾的第二大出口市场、第四大贸易伙伴。港台两地商签经济合作协议,有利于两地经济互利双赢,有利于港台关系的发展,符合两地民众的愿望和利益。我们支持香港特区政府积极与台湾方面沟通,争取早日商签有关协议。 (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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