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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2010年前11月两岸贸易额达1317.6亿美元

2011年01月12日 10:2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12日北京消息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范丽青在今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0年1至11月,两岸贸易额累计1317.6亿美元,同比上升39.7%,两岸年贸易额创历史新高。

  国台办今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表示,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实施,标志着两岸经济关系进入了合作深化、互利共赢的新阶段。两岸共同抗击国际金融危机取得显著成效,台商向大陆投资和两岸贸易均实现大幅增长。

  范丽青表示,2010年1至11月,两岸贸易额累计1317.6亿美元,同比上升39.7%。两岸年贸易额确定创历史新高,同期大陆批准台商投资项目2727个,同比上升21.9%,实际使用台资金额22.1亿美元,同比上升37%。大陆企业赴台投资稳步增长,全年赴台投资47家,金额1.37亿美元。至今大陆企业赴台投资已达63家,金额1.41亿美元。

  范丽青说,两岸金融合作取得重要突破,6家台湾银行实现在大陆筹建分行,其中5家已开业;大陆也有3家银行获准在台设立代表处。大陆各地继续举办和赴台举办对台经贸交流活动,促进了两岸经济合作。(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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