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月5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彰化市男子曾智勇看到哥哥酒醉闹事,被彰化警分局警员陈国钦压制在地。曾智勇伺机拔走陈国钦的配枪,并朝朝陈国钦的背部开枪,陈因失血过多死亡。台湾“最高法院”认定曾男故意杀警,但是事出偶发,非蓄意谋杀,昨天判曾无期徒刑确定。
2008年12月9日晚间,曾智勇的哥哥曾意荣和女友、友人连赶两处酒摊,深夜在彰化市埔北街滋事喧哗,5分钟内,有14名民众要求处理醉酒男子的电话,打进彰化警分局民族路派出所。当日,该所警员陈国钦未着防弹背心,匆匆赶到现场处理。
曾意荣借着酒意出拳殴打陈国钦,并呛声“大人,你是那个分局的,你是‘总局’也一样,是不是跟我一眼混假的(警察)”。陈国钦将曾意荣压制在地上,曾智勇见状,连忙抱住陈国钦,取走陈国钦的配枪,对陈背后开枪,陈国钦因失血过多送医不治。
曾智勇辩称,他看到陈国钦要拔枪,才去抢枪,而且他是误扣扳机,无杀人之意。但法院由目击者证词、现场录像,并未看出陈国钦有拔枪动作。此外,曾抢到枪后约十秒即朝陈开枪,显露杀人犯意。
据台媒了解,陈国钦42岁,是独子,遗有老母、妻子和一对儿女。一审法院判曾应赔偿陈家903万余元新台币,但曾至今分文未付。(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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