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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大姐控告壹周刊诽谤案一审胜诉 获赔120万

2010年12月21日 18:0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21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大姐马以南控告台湾壹周刊加重诽谤案今(21)日一审宣判,马以南胜诉,壹周刊支付120万(新台币,下同)赔偿金,并在台湾四大报纸头版刊登道歉启事。

  今年7月,马以南被壹周刊爆料利用特权施压台当局“教育部长”吴清基,让自己的小叔冯丹白担任台湾私立明新科技大学校长;又称马以南利用特权安排婆婆住进床位难求的台北市立兆如安养护中心。

  马以南当时发表声明回应称,“本人从未以电话或任何形式向吴清基关说人事,”并认为壹周刊没有就“在何时、透过何种方式、向何人关说”善尽查证责任。她委由律师按铃控告壹周刊加重诽谤。

  台湾士林地院今日一审宣判,马以南胜诉,壹周刊支付120万赔偿金,并在台湾四大报纸头版刊登道歉启事。(中国台湾网 冯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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