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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山游览车12日撞山事件 肇事司机遭收押(图)

2010年12月13日 07:4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图片来自网络

车祸现场 图片来自网络

  中国台湾网12月13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嘉义县消防局义工(志工)大队昨赴阿里山旅游,其中一辆搭载38名义工、义工家属及一名司机的游览车,在乐野路段下坡急右弯时突然煞车失灵,游览车两度擦撞山壁再撞上电杆,造成3死26伤惨剧。检察官昨将游览车司机卢敏男依最重的业务过失致死罪处罚,经检察官向法院声押获准。

  警方说,嘉义县消防局凤凰志工大队及眷属共512人昨参加年度自强活动,中午在园区用餐,7辆游览车在嘉义县内7个集合点各自出发,预定上午9时在邹族文化园区集合,没料到其中一辆游览车在邹族文化园区前发生意外。

  台媒称,比集合时间晚30分钟出发的肇事游览车,由南嘟游览车公司司机卢敏男(37岁)驾驶,载着38名朴子凤凰志工队员及家属,车在台18线阿里山公路石棹加油站下方约600米处右转156号道路,下坡行驶约800米发生事故。

  警方调查,当时游览车失控擦撞左侧山壁两次,由于撞击高度是左后方乘客座位区,左后方车顶几乎削掉一半,再弹开冲撞路旁电杆才停下,车头、车顶几全毁、车子后段座椅和车体脱离,有乘客更被抛出车外,可见撞击力相当强大。

  报道称,由于发配车辆的南嘟游览车公司昨出发前临时调换一辆15年老旧游览车,订车的台湾凤凰志工朴子分队长石秀玉难过自责说:“都是我害死他们,本来不是叫这辆车(指肇事游览车)的!”有死者家属则表示,要追究南嘟公司任意调老旧车辆充数的责任。

  目击车祸的志工形容,当时车内乘客就像叠罗汉般挤在一起,有被抛飞的、哀号声四起,还好不少是受过紧急救护训练的志工,忍着疼痛投入救护,救难人员架梯破车窗把伤者抬出车外,但陈素丝(47岁)、庄梅花(53岁)及杨育芳(22岁)3人送医时,已无生命迹象。石秀玉伤心地说:“前一夜姐妹们练土风舞练到很晚,原打算上山时表演带给大家欢乐,没想到如今却是死的死、伤的伤。”

  嘉义地检署主任检察官王全成表示,初勘现场有49.2米刮地痕,但没有煞车痕,煞车失灵是明显事实,是否人为疏失须进一步调查。检察官将卢敏男依最重可处5年徒刑的业务过失致死罪,谕令60万元(新台币,下同)交保,但他筹不到交保金,最后经检察官向法院声押获准。

  嘉义县消防局代局长吕清海表示,死者部分,每人都有投保100万元意外险,加上游览车乘客险150万元、强制汽车责任险160万元,陈素丝、杨育芳可获410万元理赔;凤凰志工队员还有110万元团体险,因此朴子副分队长庄梅花可领到520万元保险金。(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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