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高院”法官涉贪案 涉案法官要传陪席法官作证

2010年12月09日 15:4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9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开庭审理台湾前“高院”法官涉贪案,前“高院”法官陈荣和透过律师声请传唤何智辉案更一审合议庭的陪席法官黄斯伟出庭作证,以证明自己依法评议,并无坚持判何智辉无罪。

  台特侦组侦办“正己项目”法官收贿,查出前苗栗县长何智辉分别透过蔡光治、邱茂荣引介,行贿审判长陈荣和、受命法官李春地,让何智辉于更一审获无罪。台特侦组日前依贪污等罪,起诉陈荣和、蔡光治、李春地、邱茂荣,以及何智辉女秘书谢燕贞等。

  台北地院今天再开准备庭,提讯蔡光治、陈荣和、传讯谢燕贞出庭,确认被告声请调查证据。陈荣和委任律师说,为证明陈荣和在评议何智辉案时,依法表示法律见解,并没有坚持判何智辉无罪,要求声请传唤何智辉案更一审陪席法官黄斯伟。

  日前,台湾“高院”法官黄斯伟中签承审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的二次金改案。报道称,届时何智辉案更一审合议庭,陈荣和、李春地和黄斯伟可望在庭中重逢。

  法官于庭末谕知,下次庭期订于23日勘验当时检警跟监、监听的录音,全案最快将于明年1月进入实质审理,传唤被告声请的证人。(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