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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淑珍发监事宜 台湾“高院检察署”下周研商

2010年12月03日 12:3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3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因龙潭购地案、前 101董座陈敏薰人事案判刑定谳,陈水扁昨发监服刑,对吴淑珍发监事宜,台北地检署说,下周将由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检察长召集相关单位开会研商。

  据报道,台湾“最高法院”11月11日将龙潭案、陈敏薰人事案判刑定谳,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收到台湾“最高法院”的判决书及相关卷证后,昨天将陈水扁发监执行。

  至于吴淑珍部分,台北地检署指出,昨晚已收到陈水扁案判决书,完成分案,是否嘱托高雄地检署发监执行,将由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检察长颜大和6日召集相关单位开会研商,吴淑珍等人发监方式将在会中定调。

  另外,台湾“最高法院”将陈水扁案中的公务机要费案、南港案及洗钱部分发回台湾“高等法院”重申,台湾“高等法院”也在今天下午2时30分公开抽签,决定承审合议庭。(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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