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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夫妇龙潭案定谳判决发出 陈水扁近日将发监

2010年12月01日 14:5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因龙潭案、前台北101董座陈敏薰人事案遭判刑定谳,台湾“最高法院”今天上午将判决书送交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由检方申请发监执行,陈水扁可望近日发监。

  据报道,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书记官长”洪泰文表示,已收到台湾“最高法院”的判决卷证,会尽速发交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执行。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书记官长”林邦梁表示,待收到判决卷证后,因陈水扁是在押状态,将由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执行,将陈水扁由台北看守所移至桃园龟山的台北监狱。

  至于吴淑珍,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会把判决卷证发交台北地检署,再由台北地检署嘱托高雄地检署执行,吴淑珍的发监时间则可能在本月月中或月底,届时再视她身体状况,决定发监地点,或是否保外就医。

  陈水扁、吴淑珍夫妇2人因公务机要费、南港展览馆、龙潭案、前101董座陈敏薰人事等案遭控贪污、洗钱,两人一审遭判无期徒刑、二审改判20年。

  台湾“最高法院”11月11日将龙潭案、陈敏薰人事案判刑定谳,陈水扁、吴淑珍因龙潭案遭判刑11年,因陈敏薰人事案遭判8年,公务机要费、南港案及洗钱则部分发回台湾“高等法院”重申。

  台湾“最高法院”连日来汇整相关卷证,并校对厚达200多页的判决书后,昨天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今天上午并将相关卷证送交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至于陈水扁、吴淑珍的合并执行刑度,由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向台湾“高等法院”高院申请拟定,合并刑度确定前,不影响陈水扁、吴淑珍发监时程。(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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