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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营民代提案将陈水扁判刑定谳日定为“反贪腐日”

2010年11月17日 11:2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17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1月11日,龙潭购地等案终审定谳,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被判11年徒刑。国民党籍“立委”赖士葆等提案将11月11日定为台湾“反贪腐日”。

 

  赖士葆指出,11月11日,陈水扁及吴淑珍夫妇因为龙潭购地案等案被判刑定谳,为了提醒当权者能够警惕,有所反省,因此他提出在台湾“纪念日及节日实施条例草案”中订定11月11日为“反贪腐日”,希望后来者能从历史中学习,推动更成熟的“法治民主”。

  共同提案人、国民党籍“立委”吴育升指出,陈水扁卸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后因贪腐判刑定谳,这是台湾及民进党的耻辱,所有有权人士都应有所警惕。他希望借增订“反贪腐日”,彰显岛内民众反贪的决心。

  对于推动将11月11日为“反贪腐日”,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也乐观其成,党团书记长林沧敏表示,“反贪腐日”不仅符合马英九当局上台以来力推的清廉政治,而且透过纪念日的形式,也能让全民记取教训,珍惜得来不易的“民主成果”。(中国台湾网 冯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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