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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看守所:尚未收到陈水扁发监执行通知书

2010年11月15日 13:3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15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最高法院”判决陈水扁龙潭案有罪定谳。台北看守所副所长叶碧仁今天(15日)表示,尚未收到发监执行通知书,陈水扁上午与妻子吴淑珍会面后,在房内没有明显情绪反应。

  吴淑珍与陈水扁在龙潭案中被判决有罪定谳,陈水扁儿子陈致中15日上午与母亲一起前往台北看守所探望陈水扁后转述,吴淑珍探视陈水扁时,心情难过流泪;吴淑珍向陈水扁说,这有可能是这辈子最后一次见面,希望下辈子还可成为夫妻。

  叶碧仁说,陈水扁在与吴淑珍见完面后,回到羁押房,情绪并没有特别激动。羁押房有一个矮椅子,陈水扁坐在椅子上,于置物箱上书写资料。

  台北看守所指出,由于下雨,地面潮湿,陈水扁并未运动;同时因气温未达摄氏20度以下,所以,尚未供应热水洗澡。

  台北看守所说,台湾“最高法院”送达2页的判决主文,内容包括扁案的相关发回更审、驳回、自为判决等部分,已经将主文送达给陈水扁。

  台北看守所表示,依照相关作业,将会在陈水扁发监执行的前一天接获执行科通知后,通知陈水扁准备打包。发监执行的时间,通常是在每周二、五上午,但其它时间,还是会有零星个案发监。(中国台湾网  孙金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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