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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钱财后残忍勒死女教师 台基隆两男子被判死刑

2010年11月04日 10:1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基隆市男子游屹辰、苏志效和郑文辉被控为抢劫财物勒毙1名基隆市信义初中女老师,并将被害人以木乃伊方式捆绑。台湾“高等法院”今天更一审宣判,游、苏判死刑,郑改判无期徒刑。

  基隆市信义初中黄姓女老师2008年12月间因未到校上课,校方到黄女位于基隆的“大香港”社区租屋寻找,发现黄女陈尸屋内,双手、双脚及脸部均遭人以胶带缠绕,死状凄惨。检警查出,凶手为黄女昔日邻居游屹辰等人。

  法院判决指出,游屹辰与友人苏志效、郑文辉因缺钱花用,因而提议到曾是邻居的黄女住处抢劫财物。3人在2008年12月8日深夜到被害人住处按门铃,等被害人开门后,强行进入屋内,并为避免被害人求救,捂住被害人口部,以胶带綑绑被害人全身,搜刮屋内财物后,再逼问被害人提款卡密码。

  虽被害人乖乖就范,但游屹辰担心遭黄女认出,萌生杀人灭口念头,与苏、郑分工拿毛巾捂住被害人口鼻,以手机电源线强勒被害人颈部,并在手机电源线断裂后,改以打印机电线勒毙被害人,再领出被害人银行存款花用。

  法院一、二审时,认为3人恶性重大、视人命如草芥,判处3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案件遭台湾“最高法院”发回更审。

  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合议庭仍判游屹辰、苏志效死刑,但审酌郑文辉临时加入犯案,且一度劝阻游屹辰“钱拿一拿就好了,不要杀害人家”,事后分赃较少,认为他恶性较低,若也判死将有违公平原则,因而改判他无期徒刑。全案可上诉。(中国台湾网 王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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