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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民意机构建议:豪宅最高可加征200%重税

2010年10月13日 23:1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13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立法院法制局”今天提出报告建议,岛内豪宅可加征150%到200%的地价税与房屋税。

  有关奢侈税等议题,台当局“行政院长”吴敦义日前表示,若损耗能源到一定程度,或花费社会资本很高、买的商品昂贵得不得了,只要“立院”支持,社会取得一定共识,不排除支持。台当局“财政部”也表示,正积极研议奢侈税、房屋税、地价税、所得税等相关规定,将在各界形成共识后,于适当时机推动。

  台湾“立法院法制局”今天提出研究报告指出,应先对奢侈品有明确定义,消费必须要具有明确的炫耀性,并依民众生活习惯而定。报告列出几种常见奢侈品,包括豪宅、大排量汽车、游艇与飞机。对此该局建议修改“土地税法”、“货物税条例”使用“牌照税法”,针对豪宅加征150%到200%地价税与房屋税;排量3000cc以上汽车可按不同级距,加征50%、75%、100%、150%等牌照税。(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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