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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致中称3岁女儿被传讯 台特侦组说只是代传文书

2010年10月08日 16:1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8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儿子陈致中8日出示台湾“最高检察署特别侦查组”(简称:特侦组)传票,对台特侦组要传讯他们夫妇与3岁女儿感到不满。台特侦组表示,只是代转美国司法部通知陈水扁家的诉状,不是将陈致中一家列被告。

  据报道,陈致中说,10月6日接获台特侦组10月4日发文给他、黄睿靓及女儿的传票,不解特侦组何以要传讯他的女儿,“女儿3岁,才读幼儿班,话也说不清楚,特侦组太欺负人了”。

  台特侦组主任陈宏达则表示,由于美国司法部拟没收陈水扁家在美国的房产,因此希望台湾司法单位代为将美方的诉讼通知书、民事告诉状转交给陈水扁家。

  陈宏达说,台当局“法务部”9月29日收到美方司法互助请求书后,请特侦组代转,特侦组与陈致中联系后,陈致中表示没时间北上签收文件,因此以传票方式嘱托高雄地检署,将美方文书送达陈致中本人。

  陈宏达强调,美国司法部请求台湾代为送达的诉讼文件,是以陈致中、黄睿靓、陈洁歆为受送达人,特侦组是根据美方要求进行通知,绝不是以陈致中之女陈洁歆作为刑事被告,更不是要以他们一家3人作为刑事侦讯对象。

  美国司法部因认定陈水扁家族在美国纽约州及维吉尼亚州的2处房产,是用贪污贿款所购,7月间向美国当地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没收扁家房产,相关诉讼日后将在美国当地法院展开。(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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