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0月8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前南投地检署检察官王朝震,2004年间利用承办台南县前“立委”方医良之子方德福涉嫌逃漏税案的机会,向方医良收贿15万元(新台币,下同),并假借职务为友人注销交通裁罚,台湾“最高法院”7日依贪污罪,判其有期徒刑7年6个月,褫夺公权3年确定,须入监服刑。
49岁的王朝震,法训所30期结业,曾任职云林、台南、高雄、南投等地检署检察官,2003年在高雄地检署服务期间,因涉及喝花酒案,被“公惩会”惩戒休职6个月后,调职南投地检署。
根据调查,2004年10月间,王朝震在南投地检署侦办忠财营造公司虚报人头薪资逃漏税案,被告方德福是台南县前“立委”方医良儿子,王传唤方德福到案,向他表示认识其父亲,方担心被起诉,回家求父亲帮忙。
当时王朝震明知南投地检署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应移转由台南地检署侦办,却于2004年12月,透过前书记官黄昶明(另案缓起诉)与方医良及其助理联系,同意收贿再给予方德福不起诉处分。
2004年底,王朝震在台南县永康市某餐厅与方医良碰面,黄昶明居中协调,敲定贿款为18万元,其中王朝震分得15万元,黄昶明3万元。王朝震事后依约,给予方德福不起诉处分。台湾“最高法院”7日以王朝震所为,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褫夺公权3年。(中国台湾网 孙金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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