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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高雄新闻交流论坛形成四点共识(图)

2010年09月28日 17:2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太原市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黄征与高雄市新闻记者公会理事长马道明共同签署“四点共识”。 (中国台湾网 田云鹏 摄)

  太原市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黄征与高雄市新闻记者公会理事长马道明共同签署“四点共识”。 (中国台湾网 田云鹏 摄)

  中国台湾网9月28日太原消息 太原—高雄新闻交流论坛28日在山西太原举行,两岸与会者就太原、高雄两地新闻界在各个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研讨并最终形成四点共识。

  共识全文如下:

  为了加强和促进太原和高雄两市新闻工作的合作交流,本着“加强交流、增进友谊、相互借鉴、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太原市新闻工作者协会与高雄市新闻记者公会友好协商,形成以下共识:


  一、加强交流互访。根据两市媒体界的各自实际和不同需求,建立互访机制,组织报纸、电视、电台及网络媒体等各类节目主持人、记者进行互访,就节目制作、创意理念等业务,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增进了解,强化合作。

  二、开展业务合作。两市媒体界可就历史文化、旅游资讯、科技教育、风土民情等共同关心的话题和领域,采取联合采访、协助采访、联合制播、节目交流等方式,开展广泛合作,相互为对方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新闻稿件、节目的相互使用方式可进行友好协商,在保证不曲解原意的前提下,双方均尊重对方新闻产品的终审权。

  三、拓展合作渠道。两市媒体界立足于“扩大交流范围、增进相互了解”的理念,可就经济、社会及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项目、产业合作等商务模式进行探讨交流,增进多层次多领域的沟通,扩大双方城市的影响力。

  四、促进交流合作常态化。从建立两市新闻界长期稳定的交流合作平台出发,双方共同议定,“太原—高雄(高雄—太原)新闻论坛”每年举办一次,举办地在太原、高雄交替进行,每届论坛主题由双方共同商定。时机条件成熟以后,各类媒体经友好协商可设立联合记者站,或建立长期合作平台。

  双方愿在“互利双赢、加深友谊”的原则基础上,不断深化交流合作,为促进太原、高雄两地新闻资讯业的发展,增进两地人民福祉作出努力。 (记者 田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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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陈佳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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