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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幕僚否认金改弊案为企业贿款 请求判决无罪

2010年09月21日 10:4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21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岛内“金融改革”弊案,昨天(20日)辩结前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马永成涉案部分。马永成强调,国泰金董事长蔡宏图捐献的4亿元(新台币,下同),就是选举钱,他没有透过郑深池去向富邦蔡万才施压。检方起诉他帮陈水扁收企业贿款,完全背离事实,请求判决无罪。法院定在11月5日下午4时宣判。

  马永成昨天对检方起诉他帮陈水扁收企业贿款,及国泰金并世华银,由郑深池向蔡万才“施压”,强调都不是事实,是检方臆测、罗织入罪。

  马永成说,国泰金并世华银过程,他从未与台当局“财政部”或世华银有过接触和联系;更不知陈水扁有无指示前台当局“财政部长”李庸三,也不知李有无和世华银谈合并。而蔡宏图捐献的4亿元,就是选举款,不是合并的对价“贿款”。

  马永成还说,当初富邦金和国泰金都在争取合并世华银,后来会请郑深池去向蔡万才说明,主要是尊重蔡万才作为陈水扁办公室资政身份,并非去施压,阻止富邦参与合并世华银。

  马永成的律师指出,国泰金和富邦金都是民营企业,世华银要和哪个企业合并,都是董事会决定,何况当时富邦金已宣布要和台北银合并。同时,世华银不论业务关系、经营阶层都偏向与倾向国泰金,所以国泰金会与世华银合并,只是市场机制、大家各凭本事争取的结果,并非当时陈水扁可左右。(中国台湾网  孙金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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