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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两会确认ECFA等两项协议9月12日生效

2010年09月11日 16:2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10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海基会上午通知大陆海协会:《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与《海峡两岸知识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台湾已完成相关程序。海协会下午随即函复通知,双方同意9月12日生效实施。

  海协会回复说,大陆除确认已做好该两项协议生效的相关准备外,并通知双方完成换文程序,且同意协议于9月12日正式生效实施。

  海基会表示,依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与《海峡两岸知识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关于签署生效的规定,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各自完成相关程序并以书面通知对方,协议自双方均收到对方通知后次日起生效。

  海基会指出,台湾“立法院”于8月17日第二次临时会审议通过ECFA与知识财产权保护2项协议后,并将审议结果函复台当局“行政院”。在该两项协议完成相关程序后,台当局“陆委会”10日已授权海基会就两项协议的生效日期,立即与海协会进行联系确认,并以书面完成相互通知的程序。(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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