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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教育部门9月起开始部分承认大陆学历

2010年08月27日 08:3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8月27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当局领导人公共事务室昨晚证实,“陆生三法”修订案将于9月1日前由台当局领导人公告施行,今年9月进入台湾教育主管部门所核可的大陆41所大学就读的台生学历,将获得台湾承认。

  台湾教育部门副主管林聪明表示,目前正在大陆41所大学就读2年级以上的台生,未来可通过两科甄试,获得该部门学历认可。

  台“立法院议事处副处长”高明秋26日晚表示,“立法院”已在25日将“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22条”、“大学法第25条”及“专科学校法第26条”修正案三读条文,函送马英九办公室,依规定,马英九将于文到10日内公布实施。也就是9月1日起,“陆生三法”就可正式上路,两岸学历认证及师生互访交流、双联学位授证等开启新局。

  针对李敖儿子李戡放弃台湾大学,选择前往北京大学就读的学历认证,台湾高教主管机关负责人何卓飞昨傍晚表示,只要在9月入学时,马英九方面完成“陆生三法”公告施行,台湾教育部门所拟承认的大陆41所高校学历,都有效。

  针对8月19日台湾方面决定部分承认大陆学历,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学习的消息,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20日表示,这有利于加强两岸教育交流,但不应设立歧视性待遇。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希望台湾有关方面做好规划,拿出具有吸引力的高校和专业提供给大陆学生,并采取切实措施保障赴台学习的大陆学生的正当权益,为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提供良好的环境。 (中国台湾网 田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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