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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涉贪被判有罪后多领礼遇金 邱毅:应该追回

2010年08月20日 13:2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8月20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立法院”临时会19日三读通过修正“卸任正副领导人礼遇条例”,增订卸任“正副领导人”犯内乱、外患、贪污罪一审被判有罪,就停止礼遇、缩减随从,国民党籍“立委”邱毅今天(20日)上午表示,陈水扁一审宣判后多领到的钱,应该要追回。

  邱毅表示,陈水扁遭一审判决至今已经过了约一年,陈水扁基本上多领了许多礼遇金,“这部分要不要追回呢?”邱毅认为,应该要追回陈水扁多领的礼遇金,希望针对法律能够有更明确的解释。

  邱毅强调,陈水扁一审宣判后多领到的钱,应该要追回,因为“这是民脂民膏,他已经贪污这么多民脂民膏,又多领这么多民脂民膏,能够要回多少算多少!”邱毅表示,台湾有很多人很穷,最好能够把陈水扁多领的钱分给那些人。(中国台湾网  孙金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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