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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核准开放台湾保险业投资大陆有价证券

2010年08月20日 09:0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8月20日消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岛内保险公司可准备向大陆递件申请QFII资格。台当局“金管会委员会”昨天(19日)通过开放保险业投资大陆有价证券,近日即将正式公布条文,符合资格的保险公司,最快下周即可准备向大陆递件申请QFII,取得投资大陆有价证券的额度。

  目前如台湾地区国泰人寿、新光人寿、中国人寿、富邦人寿等都已准备向大陆提出QFII申请,依照这次新规定,这4家寿险公司就有逾新台币2000亿元的投资额度,可投资大陆及香港有价证券。

  台当局“金管会”这次修订修订相关规定,开放保险业在已核定岛外投资额度的10%范围内,可投资大陆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公债、国库券、上市股票、公司债、首次公开募集股票、挂牌上市的证券投资基金、指数型基金,但投资政府公债及国库券合计不得逾核定岛外投资额度的5%。

  投资同一大陆公司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IPO股票等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核定岛外投资额度的1%及被投资公司实收资本额的10%。

  这次预告过程中,投资香港地区有价证券种类,新增指数股票型基金(ETF),其余都与预告时相同。

  岛内保险公司必须RBC(保险业资本适足率)必须达250%以上,且有风控机制,近1年没有违反保险法被重大处分;另大陆QFII申请资格是成立5年以上、持有证券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要都符合上述条件,才有机会取得投资大陆有价证券的额度。(中国台湾网  孙金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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