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一女子遭犯罪团伙诈骗 提告后获全赔

2010年08月04日 15:5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8月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1名女子去年遭诈骗团伙假冒检察官,骗走账户内所有积蓄新台币300万元,被害女子对团伙成员提起民事诉讼索赔。法院审理后,判决团伙首脑等3人须连带赔偿女子所有损失。

  根据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去年3月间,林姓女子接到诈骗团伙电话,误信自己个人资料外泄,被冒名成为某投资公司股东遭到检举。因此听从诈骗团伙指挥,将账户内所有存款新台币300万元领出,交给冒牌检察官。 

  检警侦查后,发现此诈骗新台币首脑为李姓男子,与大陆人士共组两岸诈骗集团,以假冒检察官、警察等手法,全台行骗。台北法院审理后,依洗钱防治等法规,将李男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已入监服刑。另外,林姓女子对李姓男子等人提起民事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诉讼,法院审理后,认定林女损失与李姓男子等人确有因果关系,判决李男等3人须连带赔偿林女300万元。(中国台湾网 马丰军)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