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7月27日消息 台湾亲民党籍“立委”林正二被控于2007年竞选“立委”期间,宴请选违反台湾选举相关规定。法院一审判他当选无效,台湾“高院”27日二审宣判将上诉驳回,林正二当选无效定谳。
林正二2007年11月间在桃园县一家海产店席开2桌,花费新台币13800元宴请选民,并赠背心请求选民支持他连任“立委”,遭控违反台湾选举相关规定。桃园地方法院去年11月间判他当选无效。 (中国台湾网 陈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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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陈佳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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