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大陆银行赴台设分行 最快明年底可经营业务

2010年07月26日 10:2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26日消息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根据台当局“金管会”掌握的信息,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在内的二、三家大陆银行,已向银监会送件申请赴台设立办事处,最快8月可向台当局“金管会”递件。
 
  根据ECFA(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早收清单共识,大陆银行来台设立办事处满一年,可申设分行,大陆银行最快明年底、后年初将有机会登台营业,届时台湾金融市场将呈现新的竞争态势,台商将成为两岸银行争夺的业务目标。
 
  台当局“金管会”官员表示,根据ECFA早收清单共识,大陆银行赴台设立办事处,有一年等待期后,即可申设分行。银监会可能等8月ECFA在台湾“立法院”完成审查程序后,才核准这几家大陆银行赴台申请案,接着再向台当局“金管会”递件申请。
 
  大陆银行要在台设分行,经营业务,最快可能是明年底,甚至要到后年上半年。根据台当局“金管会”订定的两岸金融开放办法,大陆将有5家银行符合资格,包括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及招商银行。其中符合设分行的大陆银行,可能只有1家。(中国台湾网  孙金诚)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