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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感情纠纷痛殴董事长 台大研究生判赔73万

2010年07月23日 16:1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23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大学一名吴姓研究生因感情纠纷痛殴一家公司的董事长,遭对方提告求偿。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判决吴姓研究生应赔偿73万余元(新台币 下同)定谳。

  据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现年26岁、就读台大信息网路与多媒体研究所的吴姓学生,不满在南非麦顿公司任职董事长的吴姓台湾商人常与他女友见面。2006年12月,双方在台北市某停车场见面谈判,但谈判破裂发生争吵,吴姓学生出手殴打吴姓董事长,导致吴男倒地,头部受创。

  判决指出,吴姓男子因此头部骨折、脑部水肿、出血、下颚挫伤,并出现晕眩、失眠、头痛等后遗症,需定期回诊追踪,因而对吴姓学生提告。刑事部分,吴姓学生于2008年7月遭判刑2月、得易科罚金定谳,吴姓男子另提起民事损害赔偿之诉,求偿医疗费、住院看护费、薪资损失与精神抚慰金等费用。

  法院一审时,合议庭审酌判吴姓学生需赔偿吴姓男子医疗费、住院期间看护费、工作薪资损失、精神抚慰金共计82万余元。吴姓学生不服,提出上诉,台湾“高院合议庭”仍判吴姓学生败诉,但扣除计算错误金额,改判吴姓学生需赔被害人737373元。(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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