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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会被告 台湾“高院”法官玩婚外情被撤职

2010年07月21日 10:3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2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花莲分院”法官林德盛(现改名林德伦)不但私会承办案件当事人,还与被告有不当男女关系,台湾“公务员惩戒委员会”20日将林德盛撤职并停止任用2年。
 
  林德盛在事发后申请退休,但台湾“司法院”官员表示,由于“公惩会”已对林德盛做撤职处分,先前林德盛办理退休的申请无效,当然也不能发退休金。

  台湾“监察院”今年5月以林德盛在审理前台东县长吴俊立贪污案期间,与吴私下会晤,又与另案被告有不正常男女关系,将他弹劾移付公惩会。
 
  林德盛被查出长期向承办案件的告诉人林秀凤、林筱涵母女借用奔驰休旅车代步,还开着借来的奔驰车,前往吴俊立山区私人别墅私会。

  台当局“法务部政风特搜组”也发现,已婚的林德盛还与被告陈姓女子互动亲昵,甚至共宿饭店,陈女之前涉及伪造有价证券,二审无罪判定,林德盛是案件的受命法官。
 
  “公惩会”审酌林德盛久任法职,却未能严守分际、谨慎自持,违反多项规定,“不但私德有亏,更严重损及法官形象及司法公信”,因此将他撤职并停止任用2年。(中国台湾网  孙金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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