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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判决陈水扁续押三个月 陈水扁有牢骚

2010年07月20日 09:3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20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19日提讯陈水扁开移审羁押庭,台“高院”裁定陈水扁继续羁押。陈水扁表示,当天的移审、接押只是“例行公事、走形式”。 


  陈水扁家族4大弊案,台“高院”6月11日二审判陈水扁夫妇20年,被告与台检方特侦组事后都提上诉,台“高院”19日将卷证送台湾“最高法院”。因台湾“最高法院”不就事实审开庭,三审是否要接续羁押被告,由二审合议庭开庭。
 
  经过约2小时庭讯后,合议庭以陈水扁家瑞士资产达2242.5万美元,虽已汇回1152万多美元,仍有巨资可供陈水扁逃亡之用,加上陈水扁曾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应较一般人更熟悉潜逃管道,自19日全案移审台湾“最高法院”起,接续羁押。但全案台湾“最高法院”审理期间,控、辩双方仍可随时向合议庭陈报意见。陈水扁庭讯后还押台北看守所。
 
  陈水扁说,当天的移审、接押只是“例行公事、走形式”而已,他不抱任何希望。(中国台湾网  孙金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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