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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拟没收陈水扁家2处房产 疑用金控贿款购买

2010年07月15日 23:3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15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美国司法部今天向当地法院要求没收陈水扁家在美的2处房产。台检方特侦组起诉书提到,陈水扁家在美购屋的钱,来自台湾国泰世华保管室内的新台币7.4亿元,这些钱一直被特侦组认定是金控贿款。

  美国司法部在诉状中指称,陈水扁家在纽约州及弗吉尼亚州的2处房产,是用台湾元大马家向陈水扁妻子吴淑珍行贿的新台币2亿元所购。

  台检方特侦组认定,陈水扁家在美购屋款,应是陈水扁家从台湾国泰世华保管室搬新台币7.4亿元到马家元大花园广场后,吴淑珍委由马维建将代为保管的新台币5亿元进行海外理财的钱。

  根据台检方去年12月的二次金改及陈水扁家洗钱案起诉书,2004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前,吴淑珍将台湾金改过程中收自企业贿款共约新台币7.4亿,藏放于国泰世华保管室内。2006年台湾爆发倒扁运动期间,吴淑珍再将钱转搬进前元大金控总经理马维建家中地下室金库。

  吴淑珍指示把钱搬到元大马家后,又希望马维建能运用这些款项进行海外投资,马维建为免个人资金与陈水扁家的钱混杂,帮陈水扁家在香港设立ASIAN PISTON公司,为吴淑珍海外投资理财。

  期间,陈水扁儿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夫妇透过理专介绍,在海外觅得WEGELIN银行,吴淑珍即托人指示马维建,将马维建代管的钱中,先转汇1000万美元到陈致中、黄睿靓的账户,事后又叫马维建把香港的账户结清,汇整757万美元后,再汇给陈致中。

  直到2008年5月,陈致中把自己WEGELIN银行账户内的钱分别汇款16万、150万美元到美国,然后以West 28thStreet公司的名义购买美国纽约市曼哈顿地区的公寓1户,后因陈致中拟赴美弗吉尼亚州立大学就读,又想在学校附近购置房产,因此于隔月再从银行汇款57.5万美金,以Pegasus公司的名义购买房屋1栋。(中国台湾网 陈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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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陈佳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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