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湾海外卖淫集团头目“陈太太”被求刑5年

2010年06月24日 15:1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6月2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绰号叫“陈太太”的国际卖淫集团头目、台湾女子陈美英,因涉嫌中介女子到澳洲卖淫,并从事人口贩运,台北地检署今天侦结,依媒介性交猥亵、人口贩运罪将陈美英起诉,并具体求处5年徒刑。

  台检方在今年5月间将陈美英收押,台北地院认定陈美英有逃亡及串证嫌疑,裁定羁押禁见。

  台检方指出,陈美英涉嫌“违反人口贩运防制法”、媒介性交猥亵等罪,受害女子众多,罪行重大,且犯后否认罪行,态度不佳,毫无悔意,请求法院量处5年重刑。

  起诉书称,陈美英自2008年7月起,在台湾报纸上刊登“可到海外当服务小姐”的求职广告,招募魏某、黄某等5名应召女子前往澳洲从事性交易,收取每名女子澳币500元至1500元的中介费用,并带她们到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及办理护照。

  起诉书称,这些女子到达澳洲后,由陈美英在当地的同伙安排到悉尼、墨尔本等地的酒店从事性交易牟利,陈美英则从中赚取每小时澳币20元的抽成。

  其中,有一名应召女子想要离开澳洲,不愿再卖淫,但陈美英派当地同伙以装监视器、反锁大门等方式控制该女子行动,让该女子处于难以求助的处境而被迫继续从事性交易,这涉嫌违反“人口贩运防制法”。(中国台湾网 王怡然)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