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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上诉陈水扁家族弊案二审做准备 台检方完成分工

2010年06月14日 14:4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6月1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在陈水扁家4大案二审判决中,均由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台检方特侦组主任陈宏达今天指出,目前,还没收到陈水扁案的判决书,但检察官上午已任务分工,对各区块案情研究是否上诉。

  陈宏达表示,由于台湾“最高法院”进行法律审而非事实审,检察官若发现判决有违背法令之处,将提起上诉,最快本周内作出结论。报道称,台检方特侦组就陈水扁案上诉的机率相当高。

  陈水扁家4大案11日二审宣判,除陈水扁、吴淑珍夫妇由一审无期徒刑,获改判为20年外,包括陈水扁儿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夫妇、亲信马永成等人,刑度皆获减轻。台特侦组所有检察官上午召开项目会议,就陈水扁案判决进行分工,研究上诉与否。

  报道指出,公务机要费部分,二审认定与一审截然不同,这部分将由检察官张进丰领衔,与卢筱筠、陈锡柱两位检察官研究有无违背法令;龙潭购地案由检察官林丰文、谢谓诚负责;南港展览馆案则由检察官薛维平、柯宜汾负责。陈水扁家洗钱案部分,由检察官黄裕丰及特侦组一班的资深检察官越方如进行研究;越方如同时与张进丰、卢筱筠、陈锡柱3人,研究前中信金副董事长辜仲谅赠送陈水扁吴淑珍新台币3亿元无罪部分是否上诉。

  台北地方法院8日就“机密外交款”案,判决陈水扁无罪,检察官郭永发将研究上诉与否;另外,陈水扁、吴淑珍涉嫌收受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薰贿赂部分,也归郭永发负责。(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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