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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男子怂恿女友挪用公款 事发竟否认两人关系

2010年06月08日 10:1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富家男”温建和住在台北市的百达富丽豪宅(左图),自称身价数亿元,他的会计女友梁玉姗月薪四万元新台币,住在台北县三重市一栋旧公寓(右图),却侵占公款供他花用。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国台湾网6月8日消息 台湾一温姓男子平日靠女友提供生活来源,怂恿任职西门子公司的女友侵占公款2000余万元(新台币,下同),事后还否认与女友的关系。台湾“最高法院”今天判决温姓男子须赔偿1800余万元定谳。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自称身家上亿的温建和,明知在西门子公司担任会计的女友梁玉姗侵占公款供他花用,仍告诉梁女“你现在做的是一种投资”,还要她继续挪用;台湾“最高法院”昨天判决,温建和应还给西门子共1800多万元确定。

  西门子公司表示,梁玉姗(37岁)涉世未深,温建和(43岁)以结婚为诱饵,骗梁女侵占公款,应负侵权赔偿责任;但因为梁女迟迟不循法律途径要求温赔偿她所受损害,公司为保全债权,只好“代位求偿”向温提告。

  刑事部分,梁玉姗被依业务侵占罪判刑两年,缓刑五年确定。温建和是被检方依收受赃物罪起诉,虽然已获判无罪定谳,但台湾“最高法院”认为温建和是涉嫌业务侵占、伪造文书,应该由检察官另行侦办。

  判决指出,梁玉姗先盗用西门子公司职工福利委员会的印章,盖在客户签发给西门子支票背面的领款人栏内,把支票存进福委会账户,等银行完成票据交换,再以福委会名义伪填提款单,把钱领走存入自己的账户内花用。梁女也盗用福委会存款。

  温建和否认拿梁女的钱。他说自己家境富裕,名下在台北县市就有十余处不动产,价值远超过数亿元,生活绰绰有余,光是2004年11月,单笔海外收益就有1100万元,无须仰赖梁女供应金钱。

  梁女说,2003年底温建和问她,怎么有那么多钱,她说是挪用公款,温仍频繁跟她要钱,且数目愈来愈大,还说“你现在做的是一种投资,以后我们结婚,我可以继承庞大家产,就可一起过好日子”。

  法院认为,梁玉姗从侦查到审判供述都一致,温建和明知女友是公司会计,薪水不多,不可能不知道女友的钱是从公司诈取,温应与梁女共负侵权责任。(中国台湾网 张辰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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