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连战家人连续第三次告赢台湾八卦周刊 获赔200万

2010年06月01日 22:1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连惠心因台湾《壹周刊》报道她“200万名驹曝光”前未依双方协议查证,提告《壹周刊》违约,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决《壹周刊》共须赔偿连惠心新台币200万元。来源:台湾《联合报》

连战家人与台湾《壹周刊》诉讼表 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国台湾网6月1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壹周刊》3年前报道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的女儿连惠心“200万名驹曝光”,因报道前未依双方协议向连家查证,连惠心提告《壹周刊》违约。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决《壹周刊》与法定代理人、社长裴伟共须赔偿连惠心200万元(新台币 下同)。

  这是《壹周刊》第三件被连家控告败诉的案件,先前两件官司,台湾“最高院”都已判决《壹周刊》败诉确定,共须赔偿连家400万元,若再加上这件,《壹周刊》因报道连家,共被判赔600万元。

  《壹周刊》在2004年2月间,以连惠心私密信件为内容,未向当事人查证就刊出猜测连家家暴的新闻,被连惠心提告。后来双方达成和解,2005年间签订协议书,约定日后《壹周刊》如要报道连家新闻,必须先向连家求证,若违约须给付违约金200万元,这项协议签订后,引发《壹周刊》一连串被连家控告的官司。

  《壹周刊》2007年7月拍到连惠心骑马的照片,同年9月间封面刊出“连惠心二百万名驹曝光”的报道。在截稿前一天,《壹周刊》透过连惠心友人赵乔向连惠心求证,但连惠心手机关机,壹周刊当期仍图文报道。

  法院认为,《壹周刊》7月拍到照片到9月刊出报道,有长达2个月充足的查证时间,却只在截稿前一天向赵乔查证,未亲自向连惠心本人求证,《壹周刊》显然违约没有履行事前查证的义务。

  在经历与连家官司的“三连败”后,《壹周刊》除了表示将上诉外,也表示经此事件后,在报道连家新闻时,都会采取“高标准、高规格”的作法,一定会向本人查证后才会刊出新闻。 (中国台湾网 陈佳慧)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相关阅读:

[ 责任编辑:陈佳慧 ]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