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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庆四房认祖露曙光 法院认定3姐弟非继父亲生

2010年05月26日 08:3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王永庆 来源:台湾《苹果日报》

 

 

罗文源 来源:台湾《苹果日报》

  中国台湾网5月26日消息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湾台塑集团创办人王永庆家族认祖归宗案有重大进展。自称王永庆四房子女的罗文源3姐弟,为证明是王永庆亲生骨肉,打官司确认与继父罗景祺无亲子关系。台北地方法院日前认定,罗家姐弟和继父没有血缘。未来3人若能认祖归宗,仅王永庆岛内遗产,每人就可继承超过21亿元(新台币 下同)。

  王永庆前年病逝后,美国《富比士》(Forbes)杂志调查指他全部共留下约2222亿元遗产。若根据去年底曝光的王家遗产协议,王永庆在台遗产为595.84亿元,按此计算,罗家3姐弟若成功认祖归宗,每人可分到21.28亿元。律师岳珍表示,若王家成员先分掉遗产,罗家姐弟可打官司索讨。

  罗文源昨日人在美国,他透过律师徐铃茱表示:“深信自己是王永庆亲生子女,若王家仍不承认,将向法院声请亲子鉴定检验,希望王家能配合。”台塑集团方面昨日以家族私事为由,不愿表达任何意见,但二房长子王文洋的律师李文中说:“王文洋目前无意愿配合验DNA。”

  罗家3姐弟主张,母亲林明珠自1953年起与王永庆交往陆续生下3人,双方分手后,3姐弟于1961年被继父罗景祺以亲生子女名义认领。前年10月王永庆过世,3姐弟要求认祖归宗,提出“生父死后认领”诉讼。事件爆发后,王文洋曾向媒体表示:“应该是真的!”罗家姐弟起初打官司并不顺利,法官认为要认祖归宗先要确认他们与继父没血缘关系,因母亲、继父已殁,3姐弟以同母异父的4名兄弟姐妹为被告,提出与继父亲子关系不存在诉讼。

  经近一年诉讼,台北地院日前判3姐弟胜诉,关键是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拒绝验DNA鉴定,法官因而传唤罗文源表哥林兆勋等3人作证,3人证词成法官判断重点。林兆勋庭讯说:“姑姑林明珠于1952年到台北工作,他当时就读初中,北上与姑姑住一起,期间姑姑生了林雪贞、林文源、林雪映3小孩,当时姑姑与王永庆交往,王一个月来1至2次。”并表示姐弟3人名字是王永庆按王家辈分取的,男是“文”、女是“雪”。但最后林明珠另嫁罗景祺,3人改姓罗。

  林明珠生前友人邱来春也证述:“林明珠经人介绍认识王永庆,他们同居时生了3个子女,生第3个时王永庆外面有女人,两人吵得很厉害,林、王分手后才认识罗景祺。”亲戚骆马德妹也出庭说:“王永庆与林明珠生了3个小孩……林明珠后来跟姓罗的结婚,之后又再生4个小孩”,法官根据证人证词与相关事证,日前认定3姊弟非罗景祺与林明珠所生,但被告还可上诉。(中国台湾网 陈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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