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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一男子性侵女中学生遭重判

2010年05月23日 11:2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5月23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身高150公分(厘米)的赖姓拣骨师,被控以金钱或施暴性侵至少4名中学少女。法官开庭,赖男辩称,每个女孩都比他高大,他不可能性侵;法官认为狡辩,将他重判18年有期徒刑。

  报道指出,赖姓拣骨师(52岁)身材瘦小,体重只有49公斤,法官并查出他患有“恋童症”,除判重刑外,并施以强制治疗。

  判决书指出,赖姓拣骨师2006年5月间,驾驶小货车在苗栗县苑里镇,见孙女的同学“小春”下雨天走在路上,顺道搭载并向少女索取手机号码,数日后约女被害人外出,载她到住处强制猥亵。

  赖姓拣骨师再从孙女口中获悉,同学“小夏”的父亲因案入狱,家境贫困,就打电话给女被害人,约她外出,强行载到住处并与女被害人发生关系,事后给予2000元(新台币 下同)花用;此后约发生30次性关系,事后都给“小夏”1000或2000元。赖男之后又先后打电话给被害人“小秋”、“小冬”、“小梅”等3女,借故聊天邀女被害人外出,强行载到家,不顾被害人抗拒,分别性侵3女。

  2007年6月间,“小夏”的姑姑发现侄女口袋经常有不明来源的金钱及手机,追问后才得知上情而报警。开庭后,赖姓拣骨师否认性侵被害人,辩称5名女孩子中最矮155公分,最高162公分,个个都比他高大,怎可能性侵她们,5人是向他借钱被拒,连手陷害他。

  法官查出,赖姓拣骨师虽然瘦小,但平日整地、播种、除草,在拣骨时开挖坟墓,都需耗费大量体力,却饰词狡辩,认为他无悔意而重判18年徒刑。(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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