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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节假日实施草案出炉 春节假期将固定为6或9天

2010年05月20日 15:3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5月20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当局“行政院院会”今天通过台湾纪念日及节日实施条例草案,未来台湾一年放假的纪念日、节日计有11天,连同周休二日,全年总放假日数达115天。

  台当局“行政院院会”通过的台湾纪念日及节日实施条例草案明定,台湾民俗节日,若适逢星期二、星期四时,其前、后一天的上班日,将弹性放假,并择他日补行上班。未来除夕及春节假期,将固定形成9天或6天的连续假假。

  有关放假规定方面,台湾除春节放假3天、除夕放假1天,且逢例假日补假外,辛亥革命纪念日、二二八纪念日、儿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节日均于当天放假1天,全年放假的纪念日及节日共11天。

  但为避免拉大台湾公务员、劳工全年总放假日数的差距,草案规定除了除夕、春节放假日外,其余放假的纪念日及节日逢例假日时不予补假,未来20年台湾每年平均实际放假天数为113.2天。(中国台湾网 陈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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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陈佳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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