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5月11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之女连惠心,数年前控告华旸公司伙伴李淳蓉擅自盗刻公司印章、开立账户涉及伪造文书等罪,李反告她诬告,一审判决无罪,但二审逆转,连惠心遭判2个月徒刑、缓刑2年,她不服上诉,今(11)日更一审上诉驳回,维持她无罪判决。
连惠心和李淳蓉曾合拍纪录片《历史的台湾》,当年成为连战、宋楚瑜2008年“大选”的重要文宣,但选后为了华旸传播的财务纠纷,二人因而翻脸。
连惠心在2004年间向检调指控李淳蓉盗刻私章和公司印章,在银行开设支票存款账户,涉嫌伪造印章、伪造有价证券,但李淳蓉认为连惠心诬告,向法院提起自诉。全案缠讼多年,在诬告部分,连惠心更一审获判无罪,全案仍可上诉。(中国台湾网 张辰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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