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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纽案”可先追回1/3款项 吴敦义强调毋枉毋纵

2010年05月11日 14:1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5月11日消息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新加坡高等法院判决“巴纽案”台湾当局胜诉,可向“外交掮客”金纪玖追讨相关款项。台当局外事部门今天表示,台湾可望追偿1/3款项,其余2/3会尽速加以追偿。台当局行政机构负责人吴敦义也表态,会尽力追诉,决不手软。

  新加坡高等法院于今年2月开庭,审理台当局“外交部”向掮客金纪玖追讨“巴纽案”巨款,金额达2980万美元(约新台币9亿3921万元)。台方委任的吕俊昭事务所律师谢坤耀收到判决书,台湾当局赢得官司,可向金纪玖追讨2980万美元“建交”款,并据判决书扣押金纪玖在新加坡的财产;不服的一方依法可再上诉一次。

  台当局“外交部新闻文化司副司长”章计平上午在新闻说明会表示,台湾可望追偿的金额为2980万美元的1/3款项,其中有5000万台币已汇回台湾,剩下900万美元。其余2/3会基于司法互助等一切管道加以追偿,希望尽快追回。

  他并说,虽然根据新加坡高等法院规范,被告可以再上诉,但并不排除台湾现在就可强制执行相关追偿事项。

  台当局“行政院长”吴敦义上午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台当局方针很明白,依法应追诉的案件绝不会松手,要确保尊严与利益,防堵贪渎,这是马英九坚定贯彻的廉能信念。

  他说,“巴纽案”与“拉法叶舰案”除努力打赢官司与仲裁,确保台湾利益,该追的责任,也绝不放松,毋枉毋纵是坚持的原则。

  “巴纽案”在两年前民进党掌权时爆发,曾导致民进党籍台当局前“行政院副院长”邱义仁与“外交部长”黄志芳下台。当时掮客释放出的消息说这些官员收贿,而一度导致邱义仁受到台湾司法调查且一度被收押,台湾司法单位还依掮客指控搜索了包括台当局“行政院”在内的多个行政机关。

  这起遭到“外交掮客”诈骗的案件,使得民进党声望受挫。(中国台湾网 张辰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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