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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监委”披露大陆配偶所受诸多歧视 吁检讨改善

2010年04月08日 20:2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8日消息 台湾“监察委员”今天表示,经调查大陆配偶相关权益与法律地位,发现陆配与外籍配偶仍有差别待遇,亟待主管机关检讨改善。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监察委员”赵昌平、李炳南调查大陆配偶权益与法律地位,是否符合相关人权保障时,发现许多涉及“原籍歧视”情形,提出调查报告。

  “监察委员”指出,当局对于大陆配偶长期居留仍设配额,但对外籍配偶则无配额限制,两者存在差别待遇。主管机关未来检讨移民政策时,应一并纳入通盘考虑。

  “监察委员”表示,大陆配偶设籍后,满10年才能担任公职,相较于其他外配限制更多。另外,大陆配偶因出生地、口音,或单纯的准外籍身份,就业与生活上遭到许多歧视,明显违反“就业服务法”规定,但地方劳工主管机关仍未依法落实执行,应审慎检讨改善。

  至于陆配高等教育学历采认问题,“监察委员”指出,这部分虽要配合当局整体大陆政策,评估近中长程可行措施。不过,高等教育学历采认涉及大陆配偶服公职与工作权等诸多权益保障事项,主管机关应妥适研议处理。

  另外,“监察委员”也说,“监察院”召开咨询会议时,曾有咨询委员指出,调查显示陆配遭受家庭暴力问题层出不穷,但实际上报案寻求救济仅约10%,原因为担心丈夫可能会扣押证件或撤销保证等,陆配须忍到长期居留阶段才敢寻求保护。现行法制及行政作为显然不足以有效因应,亟待主管机关检讨改善。(中国台湾网 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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