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陈水扁被控贪污“机密外交款”案一审6月8日宣判

2010年04月06日 23:2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被控贪污“机密外交款”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完成言词辩论。陈水扁仍坚决否认中饱私囊,强调“外交零用金”全是专款专用;全案订于6月8日宣判。

  台检方特侦组去年9月起诉陈水扁指出,陈水扁于2000年8月至2006年9月间,先后11次利用“外交出访”机会,将台当局“外交部”提供的10万美元零用金,每次扣留其中3万美元,汇往海外供儿子陈致中留学使用。

  全案因涉及“外交机密”事务,采不公开审理。陈水扁今天庭讯答辩仍强调,台当局“外交处境”艰困,“外交零用金”均以法定程序支领,且款项用于该用之处,绝无中饱私囊,历届“外交部长”、“次长”、“特使”等,都是依循相同惯例支领公款,特侦组不应只针对他。

  今天庭讯自下午2时30分开始,一直开到晚间11时左右结束。据转述,陈水扁一人即讲了2个多小时;审判长于庭末谕知,全案言词辩论终结,将于6月8日下午3时宣判。

  除“机密外交款”案,陈水扁另涉的4大案(公务机要费、南港展览馆、龙潭购地及洗钱案),台湾“高等法院”订于6月11日宣判;另外二次金改案、教唆伪证案,目前正于台北地院审理中。(中国台湾网 高大林)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相关阅读:

[ 责任编辑:高大林 ]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