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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高院”称陈水扁想交保需汇回“海角7亿”

2010年04月03日 09:1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3日消息 陈水扁羁押期限将于本月23日届满,审理陈水扁案的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昨表示,如果陈水扁家将瑞士7亿元汇回台特侦组指定账户,就可能同意陈水扁交保。审判长邓振球更提醒陈致中,钱有没有汇回来,对扁家刑责“影响很大”。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高院”订6月11日宣判陈水扁案,在这之前“合议庭”将召开陈水扁的延押庭。依审判长邓振球昨天透露的心证,如果“海角七亿”不汇回台湾,陈水扁就可能继续羁押。邓振球也给扁家“宽限”,只要在宣判前汇回,都有机会斟酌。

  据报道,吴淑珍当庭说,当过台湾地区领导人的陈水扁被押500多天,创台湾有史以来的纪录,审判长一直强调钱要汇回来,但他们该签的文件都签了,“催死我们也没用”、“也不能去银行把钱抢回来”,强调钱汇回来的主控权在台检方。

  陈致中表示,瑞士联邦检察署同意基于当事人意愿,可汇款回来,他会持续与检方合作,只要对诉讼有帮助,绝不会刻意阻挠。陈水扁夫妇的律师则质疑,如果台特侦组检察官不积极与瑞士联系,责任在台检方。

  陈水扁案公诉检察官越方如起身反击,强调她从农历过年前便不断联系此事,台特侦组已尽120%的努力,努力要把陈水扁家海外的钱汇回台湾,却未得到陈致中和律师的相对响应;“只要被告真有心把钱汇回,特侦组绝对尽最大努力”。(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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