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5日国民党“立委”邱毅前往台湾“监察院”,遭到台南扁友会长黄永田扯掉假发。 台湾《联合报》资料图
中国台湾网3月31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2008年前台南扁友会会长黄永田在台湾“监察院”门口,趁国民党民代邱毅不注意扯掉他的假发,这瞬间被台湾媒体拍下来,还成为得奖的新闻摄影作品,也让邱毅气愤提出控告。今日台北地方法院判决出炉,黄永田必须赔偿邱毅30万元(新台币 下同),但不需登报道歉。
邱毅因不满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周占春裁定陈水扁无保释放,2008年12月15日前往台湾“监察院”举发周占春渎职。黄永田在邱毅步出台湾“监察院”时,从邱毅身后趁机扯落邱毅假发。
这一扯发事件让邱毅感到气愤,而告上法院。今日判决出炉,法官认为邱毅身份特殊,心中最介意的头顶隐私,因为黄永田而被迫曝光,因此判决黄永田必须赔偿30万元,来弥补对邱毅的伤害。(中国台湾网 陈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