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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明起实施条例开放妇女公共场所母乳哺育

2010年03月31日 20:2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3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条例”明起施行,但对许多母亲而言,喂母乳并非易事。台北市卫生局表示,各行政区都有相关支持团体可供咨询与协助,让母亲哺乳更方便。

  2005年10月,数名妈妈在台北市故事馆内喂母乳却被请出馆外,此事件促成“台北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条例”的出台。

  条例明起实施后,规定妇女在台北市的公园、街道、卖场、公交车、捷运及车站等公共场所进行母乳哺育时,任何人不得有制止、驱离或其它影响哺育的行为,否则将处以新台币5000元至3万元罚款。即使在有设置哺乳室的地方,也不得强制妈妈至哺乳室喂奶。

  只不过哺育母乳对许多母亲并非易事。台北市母乳妈妈李雅嫈表示,由于宝宝早产约3个月,她只能用挤奶方式喂母乳。但孩子出院后,她欲从瓶喂改由亲自哺喂母乳,却遭遇许多困难,直到寻求小区健康服务中心的协助,与宝宝磨合几天后才克服。

  台北市信义区健康服务中心主任李玠芬指出,母亲哺乳常遇到的瓶颈包括奶水不足、乳头凹陷、婴儿不会或不愿吸、担心孩子吃不饱,或因挤乳不顺畅导致乳腺炎等因素,最后只得放弃亲喂,改吃配方奶粉。

  台北市卫生局表示,北市各行政区的健康服务中心都有“母乳哺育支持团体”。李玠芬介绍,以信义区为例,中心每月开设不同主题的免费课程,供打算怀孕的妇女、准妈妈和新为人母的母亲及家属交流经验,也有公共卫生护士可供咨询。

  至于条例实施后会否提升台北市母乳哺育率,台北市信义区健康服务中心个案管理组组长许美霞说,目前还难定论,但起码公开哺育母乳将有保障,不受有色眼光看待。李雅嫈也说,新措施上路后,以后小孩饿了,就可在公共场所哺乳,不用担心遭外人指指点点,感到比较安心。(中国台湾网 陈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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