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3月16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金管会”去年解除台湾元大证券董事长杜丽庄等人职务。今日台湾媒体报道,台当局“行政院诉愿委员会”以“金管会”已超过3年的行政处罚时效,撤销原处分。如此一来,卷入陈水扁家弊案的国泰金、开发金与元大金等金控负责人,都可能因“超过3年行政追诉权”,逃过一劫。
台当局“行政院诉愿委员会”表示,据“行政罚法”第27条第1项规定,“行政罚之裁处权,因3年期间经过而消灭。”台当局“行政院诉愿委员会”认为,元大证结构债弊案发生逾3年,台当局“金管会”不能在本案起诉后,再对杜丽庄等人行政处分。
台“金管会”官员也证实,目前“金管会”行政处分已撤销,杜丽庄等人可以恢复原职。值得注意的是,国泰金、元大金等多位负责人去年底因卷入“二次金改”弊案被点名或起诉,但“金管会”至今都尚未做出行政裁处,是否因“杜丽庄效应”发酵,还有待观察。台“金管会”官员私下说,行政罚裁罚权只有3年时效,“二次金改”案情复杂,发生时点难以厘清,行政处分的分寸很难拿捏。
据台湾媒体了解,杜丽庄等人至今尚未回任,“淡出”心意已定,元大金控昨天以“私人事务”为由,不愿说明杜丽庄等人动向。(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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