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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云林斗六284位“921地震”受灾户获赔2.7亿

2010年03月12日 08:2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12日消息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位于云林斗六的中山国宝二、三期以及观邸三栋大楼,九二一地震时倒塌导致34人罹难,历经10年诉讼,台湾“最高法院”昨判决云林县政府须赔偿284位受灾户,共约2.7亿元(新台币,下同),全案确定。本案也创下九二一受灾户获判赔偿金额定谳的最高纪录。

  中山国宝受灾户自救会执行长萧永源表示:“感谢、再感谢,我们已期待很久,但就算获得赔偿,也无法换回失去的亲人。”云林县长苏治芬则说,此案受灾户求偿无门,所以由公共部门概括承受,对人民权益来说值得肯定,但县府也会研究建商和建筑师该负的责任。

  判决指出,云林县政府公务员先是玩忽职守,让汉记建设借牌兴建大楼,接着又未依规定在施工期间随时到场勘验,造成建商得以偷工减料,还在灌浆时大量加水,没等混凝土七天养护届满就继续抢建。

  法院认为因大楼混凝土耐震严重不足,三栋大楼才会倒塌,造成34名住户罹难,因此判县府须给付284位受灾户精神赔偿、房屋损害等共2亿6992万余元。(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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