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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籍代表建议鼓励台中小业者和青年来大陆创业发展

2010年03月11日 10:4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图为陈耀中代表(中国台湾网 胡珊珊 摄影)

 

  中国台湾网3月11日消息 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形势下,台湾大财团、大企业纷纷西进登陆的同时,出现了新一波台湾中小业者来大陆创业谋发展的热潮。台籍人大代表陈耀中对此建议,希望对台湾中小业者和台胞青年到大陆创业发展给予积极鼓励扶持。

  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大陆经济却逆势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庞大而多层次的消费群体,吸引了台湾众多中小业者和青年的目光。陈耀中代表认为,这批台湾中小业者和台胞青年到大陆创业,不同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间台商闯大陆办企业的情形。目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他们认为此时来大陆工作创业,权益更有保障。虽然资本小,他们其中不少人都拥有一定的技术和专业知识,希望到大陆一展所长。而投资创业方向更多涉及网络、信息、商务中介、餐饮食品、农业开发、园艺花卉等,契合大陆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形势和市场需求。他们直接和大陆同胞接触交往,有些还成为生意合作伙伴,其先进的经营理念和技术,对大陆同胞增强市场理念,提高市场竞争本领起到了促进作用。

  陈耀中代表同时表示,这些台胞对大陆的市场环境、政策缺乏足够了解,急需扶持。他们多是事业家业一起考虑,在大陆创业稳定下来后,就安家扎根,希望获得身份认同,也希望个人权益进一步受到法律保护。

  陈耀中代表建议,对台湾中小业者和台胞青年到大陆创业发展给予积极鼓励扶持,创造良好条件:一是沿海各省市工商部门设立台胞创业辅导中心,也可授权依托有关社会团体开展。免费对台湾中小业者和创业青年提供市场调查、企业申办、营销策划等辅导培训。有关部门要有专人对各个行业微小型企业状况、各行业市场走向进行调研统计,提供给台胞。

  二是对在大陆各地兴办的富有台湾地方特色的食品、风味名小吃、农产品等,相关部门积极指导开展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前期的辅导工作和申报认定工作,支持台胞创业者和农户到大陆创牌经营。

  三是部分台胞中小业者往往随身携带生活必需品或生产经营所需的少量零配件、原材料入境,希望海关部门在通关时能给予免税放行。

  四是台湾的金融机构、商务服务中介组织对台胞在台湾资产经营情况了解,文化背景相同,经营模式彼此认同。台胞中小业者和创业青年希望尽快开放台湾金融保险机构、商务服务中介组织在大陆注册、经营,为他们生产经营提供服务。

  五是台胞创业者、尤其是农民在大陆投资地点分散,开立结算账户的企业较少,大部分均只开立个人储蓄账户或手持现金,日常经营活动偏好人民币现金结算。建议金融部门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考虑实行特殊的管理措施,以便利台胞投资创业。(记者 胡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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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胡珊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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