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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二次金改案”开庭 检方不同意两被告认罪协商

2010年03月10日 16:4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10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针对陈水扁家洗钱案、二次金改案,台北地方法院今日召开准备庭,法官林柏泓整理出全案争执与不争执事项,但被告律师团对内容有意见,法官最后同意让律师团回去整理后提出。前台湾元大金控总经理马维建、前台湾元大证董事杜丽萍于上次庭讯向检方请求认罪协商,检察官尚未同意,将择期再行庭讯。

  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今日上午针对陈水扁家洗钱案、二次金改案召开准备程序,传讯前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马永成,台湾元大金控创办人马志玲、前总经理马维建、前营运长马维辰及台湾国泰世华副董蔡镇宇、李明贤等人出庭。

  台检方特侦组去年12月24日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包括陈水扁夫妇、马永成、蔡镇宇、李明贤、马志玲、马维辰等人,认为相关被告在企业兼并中涉嫌收贿;陈水扁家在台湾国泰世华保管室的巨款涉洗钱。

  马永成称,当时台湾国泰与富邦金控争夺合并世华银行,他从未听说有人向陈水扁寻求奥援,自己也仅受陈水扁嘱附向业者转达政策大方向,绝非直接介入并购,台检方却认定全案涉及犯罪,过于牵强。(陈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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