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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长廷就“抓耙仔案”第三度控告邱毅败阵(图)

2010年03月09日 15:0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谢长廷控告民代邱毅(图)及前“调查局”官员李义雄,检方侦结,邱毅获不起诉处分。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晚报》

  
  中国台湾网3月9日消息 谢长廷2008年参选台湾地区领导人时被指曾为台当局“调查局”抓耙仔(线民),谢长廷控告爆料人国民党民代邱毅、前“调查局”官员李义雄。台北地检署上午侦结,认为邱毅、李义雄的说法有相当程度的可信度,无涉诽谤,将邱毅和李义雄处分不起诉。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北检方侦办期间,曾发函查证谢长廷与“调查局”的关系,“调查局”的回函显示,谢长廷在1991年8月1日到1992年7月31日担任“调查局廉政工作咨询委员”,“调查局”3次举办工作会报,每次每人领新台币5000元的出席费。

  三度败诉 谢长廷可第四次提告

  据报道,谢长廷已第3次为此控告而败阵,3名检察官均认谢长廷被人说是“抓耙仔”,爆料人并非无的放矢。但本案还可再议,谢长廷可第4次提告。

  谢长廷指出,邱毅于2008年2月13日、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前夕指“谢长廷的秘密身份就是长期扮演出卖党外民主人士,领取调查局工作奖金的网民”;2月14日指“谢长廷是抓耙仔,虽见不得光但对当局有贡献,如果长期考核有具体功绩,就会升级为咨询委员,变成高级网民或高级抓耙仔”。李义雄则于2008年2月14日指称,“已故调查专员胡本仁曾爆料谢是调查局网民”。

  台北检方开庭后,邱毅、李义雄适度陈述消息来源协助侦查,检方先查出2008年2月13日出版的《壹周刊》以“长期提供调查局情资”、“揭谢长廷秘密身份”为题撰文,因此认为邱毅、李义雄随后爆料并非无据。

  检察官传讯前“调查局副局长”高明辉、前台北市调查处党政组调查员谢育男、前台湾之声广播电台主持人许荣棋等,查出许荣棋主动向邱毅提出检举,李义雄则称2004年间经由胡本仁得知前“调查局长”阮成章指称谢长廷是“网民”。

  检方获得心证认为,“网民”是指什么?是否指“咨询委员”以外的人?没有定论,何况谢长廷当时是民进党籍台湾地区领导人候选人,选举攸关全体台湾民众未来4年福祉,候选人人格、操守、品行乃至于过往所作所为,更应受较高程度的检验,属可受公评事项。

  今天官司被判败诉,谢长廷办公室上午指出,由于尚未收到检方侦结书类,暂时不予响应。(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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