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3月5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前陈水扁办公室专员陈镇慧今天证称,过去经手公务机要费时,都会制作支出明细给陈水扁夫妇及当时的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马永成审阅;她用公务机要费核销扁家私人开支时,也没人说不可以。
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公务机要费案,安排陈镇慧以证人身份,接受被告陈水扁、马永成、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等人诘问。
马永成先前出庭时,一再辩称自己不需为公务机要费案负责;陈镇慧表示,当初是在马永成指示下,开始经手公务机要费,马永成将印章交给她,要她保管款项,并告诉她“这是陈水扁的钱”。
陈镇慧说,刚开始由马永成将公务机要费现金交给她,放在办公室抽屉中,后来陈水扁办公室增购1个金库,让她存放现金。公务机要费相关开支,都会制作明细表,分别交给吴淑珍、陈水扁和马永成。
法官质疑,为何包括陈水扁儿子陈致中罚单等扁家私人开销,甚至陈水扁女儿陈幸妤与夫婿赵建铭搬进民生寓所后,仍继续以公务机要费核销私人开支?陈镇慧说,办核销时,没人告诉她不可以那样做,且马永成告诉她“公务机要费就是陈水扁的钱”。
法院也传讯吴淑珍,但她仍未出庭。律师陈国华表示,吴淑珍因天气变化致肠胃不适。审判长邓振球谕知,为避免诉讼程序有瑕疵,若非正当理由或住院,吴淑珍3月19日务必要出庭。(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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